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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业】碳中和-碳定价机制及碳交易机会挖掘(38页)

科斯定理具有其局限性。现实经济生活中,交易费用不可能为零,明确产权时也有可能出现权力的寻租从而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出现,这一运行机制虽然仅存在于理想状态中,但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思路。 温室气体的过量排放是现今环境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这一行为和其他环境污染行为一样,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,即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负面效应并未完全转移至温室气体排放方,整个人类社会都承担了气候变化的恶果,这就会导致社会的实际碳排放量大于最优碳排放量。但气候无法像具体的河流一样分配产权,所以单靠市场调节手段根本无法解决温室气体超排的问题,政府的干预势在必行,为温室气体定价的理念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。由于二氧化碳是对全球变暖贡献最大的温室气体,该机制又被称为“碳定价”。 1968 年,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(Dales)首先提出了“排放权交易”,即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的权利,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放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出来,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被买卖。此后,很多研究者都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构成要素、分配原则、市场监管等问题,为排放权交易实践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。